自11月下旬以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建设、公安、工会组成了联合检查组,集中力量对重点单位展开了劳动合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用工人员:对于单位拒不与其签订合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3热线电话举报。同时,联合检查组提醒备用工单位:若存在未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从2008年1月1日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当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予以依法处理。
据介绍,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为:与用工者依法签订合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执行情况等。目前,从检查的情况看,建筑企业下属的劳务工资存在以上问题较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行政管理部门已对问题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于《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仍未完成问题整改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新法规受到处理。
( 来源: 铜陵日报 作者:杨波、许宗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