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整合资源 化解纠纷 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大调解”工作 |
|
|
|
“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部门指导主办,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大调解”工作,有效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一是各律师事务所拓展服务领域,组织律师积极为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并充分发挥律师的优势,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二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市的大调解工作,实行法律服务所包乡镇,法律工作者包村的办法,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参与下,与司法助理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了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签订,宅基地审批,家庭纠纷等涉法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对可能出现上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介入,妥善处置,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每人都要承办一个以上援助案件.确保受援对象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切实为困难群体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四是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向包村法律服务工作者通报所包乡镇的乡情、村情及各村调委会的调解组织网络情况。同时配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乡村进行法律宣传、案件调解工作,并在半年和年终由乡镇大调解办公室签字后统一报县司法局。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