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组织实施“关爱农村留守人群工程”,江苏省灌南县在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全省首家“农村留守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专门办公地点,开通123148法律援助热线,抽调专人负责。全县14乡镇设立“农村留守人群”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县230个村分别明确1名“农村留守人群”法律援助联系人,负责辖区范围内“农村留守人群”法律援助信息上下联络沟通。该县“农村留守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站隶属县法律援助中心,业务上接受中心指导和监督,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农村留守人群”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意见。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人群”简化审核程序,快速指派律师代理,实行应援尽援,全程免费。同时根椐工作需要,组织律师与“农村留守人群”牵手结对,定期家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代查法律法律及有关政策等服务,切实维护“农村留守人群”的合法权益。至目前为止,该工作站先后开展“农村留守人群”80期次,受训8000多人次,接受法律咨询3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多宗,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江苏省灌南县司法 局观思轩)
2007-8-16